55項管理權限賦予太平灣
為進一步深化園區改革開放創新,加快太平灣合作創新區(以下簡稱“太平灣”)建設發展,大連市營商環境建設局組織市直相關部門開展向太平灣賦權工作。大連市人民政府日前出臺《大連市人民政府關于深化園區改革向太平灣合作創新區賦權的決定》,賦予太平灣合作創新區市級管理權限55項。
按照“充分賦權、應賦盡賦”原則,這55項權限包括了行政許可15項,行政確認1項,行政檢查4項,行政處罰32項,其他行政權力2項,公共服務1項。其中有大連市財政局31項行政職權,大連市生態環境局11項行政職權,大連市自然資源局9項行政職權,大連市住房城鄉建設局4項行政職權。
此次賦權按照大連市委、市政府“點菜式”放權賦能工作機制,賦權事項由太平灣合作創新區按照其職能需要、功能定位、實際承接能力申請,相關市直部門綜合考量后同意賦權,確保賦權事項放得下、接得住。賦權事項全部選自全省統一政務服務事項目錄,各園區賦權事項名稱與現行政務服務事項目錄一致,符合全市“三統一”標準(即統一申請材料、統一審核準則、統一審批流程)。
太平灣合作創新區是遼寧省政府、大連市政府與招商局集團共同開發建設、深化央地合作、優化結構調整、助力東北振興、遼寧振興的新項目新模式新平臺。下一步,大連市營商局將繼續充分發揮賦權工作的牽頭抓總作用,會同市直相關部門,逐條逐項研究賦權方法和路徑,加緊與省級對口部門協調,幫助太平灣合作創新區爭取省級管理權限,力爭“區內事區內辦”在太平灣合作創新區全面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