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推進全省各縣區政府采購全流程電子化工作有關事宜的通知
遼財辦發函〔2022〕32 號
關于推進全省各縣區政府采購全流程 電子化工作有關事宜的通知 各市(不含大連)、沈撫示范區財政局: 根據省財政廳《關于印發全省政府采購全流程電子化實施方案的通知》(遼財采〔2020〕219 號,以下簡稱《方案》)的總體部署,截至目前,全省已按計劃基本完成省、市本級、沈撫示范區及沈陽市、鞍山市、本溪市、錦州市、遼陽市、營口市所屬部分試點縣區的政府采購全流程電子化推廣上線工作。為確保 2022 年底前全面完成全省各縣區業務推廣,結合前期試點的實際情況,現就下一步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計劃 (一)2022年4月底前,請尚未完成縣區推廣任務的市根據當地實際情況,抓緊提出推廣實施計劃需求,上報省財政廳。 (二)2022年5月底前,省財政廳將根據各市上報情況,統籌安排全省推廣計劃,并下發給各市,由各市財政局組織所屬縣區按計劃實施。 二、工作任務 (一)各市財政部門要認真按照《方案》要求,制定本地區實施方案,積極推廣電子評審系統業務,并按照省財政廳《關于啟用政府采購數字認證和電子招投標業務有關事宜的通知》(遼財采〔2020〕298 號)和《關于完善政府采購電子評審業務流程等有關事宜的通知》(遼財采函〔2021〕363 號)等有關規定,加強地方電子評審業務管理,以營造陽光透明、流程簡便、社會公眾有序競爭的良好政府采購市場環境。 (二)各區(縣)財政局要加強對本地區采購單位的軟件系統培訓工作,結合自身的信息化水平和人員能力,合理安排培訓場次、時間,督促人員積極參加培訓。結合當下疫情的嚴峻情況,建議采用遠程線上的培訓模式。要設立專人專崗,通過開設郵箱、電話等方式隨時解決采購當事人在電子評審系統使用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同時,要做好與軟件開發服務商的溝通,按照推廣時間計劃和軟件系統要求,及時提供參訓名單、單位機構基礎信息、權限配置要求等相關材料。省財政廳將定期對各市及所屬區縣的推廣情況予以通報。 (三)各區、縣設立的集中采購中心,應認真檢查自身的軟、硬件配備條件,參考《方案》等有關電子化評審的配置要求,評估自身配套是否滿足電子化評審條件。如不具備電子化評審條件的,需提前做好準備,及時申請財政預算,配齊電子評審設備, 保障電子化的評審環境。
遼寧省財政廳辦公室
2022 年 4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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