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修訂遼寧省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類項目有關文件范本的通知
遼財采函〔2020〕306 號
各省直單位,各市、沈撫示范區財政局,各政府采購代理機構: 為規范政府采購行為,提高政府采購透明度,2019 年 12 月, 遼寧省財政廳印發了《關于修訂遼寧省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類項 目有關文件范本的通知》(遼財采函〔2019〕492 號,以下簡稱“范 本”)。近期,財政部下發了《財政部辦公廳關于印發<政府采購 公告和公示信息格式規范(2020 年版)>的通知》(財辦庫〔2020〕 50 號),對政府采購公告公示活動提出了新的要求。為落實國家 要求,結合范本使用中各采購當事人提出的意見和建議,我廳對 范本重新進行了修訂?,F將修訂后的范本(附件 1-25)印發給你 們,請遵照執行。具體要求如下:
一、自 2020 年 7 月 1 日起,各單位實施政府采購項目應使用修訂后的范本格式簽訂委托代理協議、發布采購信息、編制采購 文件和簽訂采購合同等,并按照《信息發布管理辦法》(財政部 令 第 101 號 ) 等 法 律 法 規 , 在 遼 寧 政 府 采 購 網 (www.ccgp-liaoning.gov.cn)發布相關信息。
二、各單位可根據政府采購項目實際情況對范本內容進行增減,但涉及政策制度規定和表單格式的內容不得調整。
三、實施政府采購項目的各單位可在遼寧政府采購網下載范本格式。
四、范本文件使用 A4 幅面打印紙進行打印,各使用單位不得更改范本文件中各標題、內容的字體、字號及行間距等設置。
五、各市財政部門要落實相關責任,監督本地區政府采購項目范本執行情況,保障本地區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嚴格按照相 關要求實施政府采購項目。
六、遼寧省財政廳將根據國家有關政策變動適時對范本文件進行動態調整,并及時在遼寧政府采購網上發布。
七、《關于修訂遼寧省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類項目有關文件范本的通知》(遼財采函〔2019〕492 號)自本通知執行之日起廢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