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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事人: |
【供應商】沈陽含弘餐飲管理服務有限公司 [91210106MA1041D14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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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事人地址: |
遼寧省沈陽市鐵西區遼寧省沈陽市鐵西區艷粉街44號(9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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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規行為: |
經查,你單位參加鐵西區市場局新辦公地點餐飲服務采購項目(編號:JH21-210106-00228),該項目另有兩名投標人沈陽品品廚房食品加工配送有限公司、沈陽市和平區孫濱喜來酌海鮮大賣場(2022年9月變更名稱為“沈陽市和平區啊美麗食材門市部”),你單位與沈陽市和平區孫濱喜來酌海鮮大賣場單位提供的投標文件存在異常一致之情形,違反了《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第三十七條第(四)項的規定,視為串通投標。同時,你單位自認存在提供虛假材料以謀求中標之情形,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七十七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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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罰依據: |
上述事實有采購公告、采購文件、當事人的投標文件、廢標報告、沈陽市鐵西區銘洋圖文制作中心出具的《證明函》、沈陽市和平區孫濱喜來酌海鮮大賣場和沈陽含弘餐飲管理有限公司的《答復函》等材料佐證,違法行為事實清楚,證據確鑿。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十三條、第七十七條、《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九條的規定,決定: 1、對你(單位)作出采購金額(650,000元)千分之五的罰款3250元。 2、將你單位列入不良行為記錄名單,自處罰決定生效之日起1年內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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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罰決定: |
罰款3250(元);
列入不良行為記錄,自處罰決定生效之日起1年內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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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罰生效日期: |
2023年3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