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供應商沈陽市大東區舍得家庭農場的不良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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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名稱:
沈陽市大東區舍得家庭農場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或組織機構代碼)92210104MAOXGEMQ5F
企業地址:
沈陽市大東區前進街道大志村
不良行為:
沈陽市大東區舍得家庭農場在參與大東區前進街道2019年度秸稈環保處理項目(項目編號CG19-04-0171)采購活動過程中,存在如下行為: 沈陽市大東區舍得家庭農場與沈陽市大東區楊陽農副產品經銷處、沈陽市大東區新舍得家庭農場響應文件中“服務方案”等應由各投標人自主編制的內容異常一致,沈陽市大東區舍得家庭農場與沈陽市大東區楊陽農副產品經銷處、沈陽市大東區新舍得家庭農場存在協商響應文件實質性內容的情形。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七十四條第(三)項之規定,沈陽市大東區舍得家庭農場的上述行為構成惡意串通。 以上事實有競爭性磋商文件、沈陽市大東區舍得家庭農場響應文件、沈陽市大東區楊陽農副產品經銷處響應文件、沈陽市大東區新舍得家庭農場響應文件等證據在案佐證。
處罰結果:
處以沈陽市大東區舍得家庭農場2474.16元(貳仟肆佰柒拾肆元壹角陸分)人民幣罰款,將沈陽市大東區舍得家庭農場列入不良行為記錄名單,自處罰決定生效之日起在一年內禁止沈陽市大東區舍得家庭農場參加政府采購活動。
處罰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七十七條第一款第(三)項、《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七十四條第(三)項之規定
公布日期:
2020-03-13
公布截止日期:
2021-03-12
執法單位:
沈陽市大東區財政局